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始啦
认定条件
1.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的居民企业。
2.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-三者同时满足。
3.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、限制和淘汰类。
4.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、科研严重失信行为,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评分标准
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:
( 1)科技人员——20分 (不能 0分)
( 2)研发投入——50分
( 3)科技成果——30分
参评企业需拿到 60分即可认定或者 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的企业,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。
1)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
2)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
3)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
4)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
( 1)科技人员指标(满分20分)
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:
A.30%(含)以上(20分)
B.25%(含)-30%(16分)
C.20%(含)-25%(12分)
D.15%(含)-20%(8分)
E.10%(含)-15%(4分)
F.10%以下(0分)
( 2)研发投入指标(满分50分) 二选一,选得分高的
1)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。
A.6%(含)以上(50分)
B.5%(含)-6%(40分)
C.4%(含)-5%(30分)
D.3%(含)-4%(20分)
E.2%(含)-3%(10分)
F.2%以下(0分)
2)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。
A.30%(含)以上(50分)
B.25%(含)-30%(40分)
C.20%(含)-25%(30分)
D.15%(含)-20%(20分)
E.10%(含)-15%(10分)
F.10%以下(0分)
( 3)科技成果指标(满分30分)
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(或服务)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(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)分档评价。
A.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(30分)
B.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(24分)
C.3项Ⅱ类知识产权(18分)
D.2项Ⅱ类知识产权(12分)
E.1项Ⅱ类知识产权(6分)
F.没有知识产权(0分)
备案时间安排
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 常年受理,定期公示 的方式开展,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 每年 10月底前 完成企业公示;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自取得日起当年有效 。
各地评价机构须在各批次截止日期前,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(网址: fuwu.most.gov.cn,以下简称“政务服务平台”)提交,省科技厅统一公示公告。